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公司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如下: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具有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财务顾问机构(以下简称财务顾问),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

3、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第三条财务顾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尽职调查,对委托人的申报文件进行核查,出具专业意见,并保证其所出具的意见真实、准确、完整。第四条财务顾问的委托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配合财务顾问履行职责,并向财务顾问提供有关文件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4、财务顾问履行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委托人、其他专业机构及其签名人员的责任。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财务顾问实行资格许可管理,对财务顾问及其负责并购重组项目的签名人员(以下简称财务顾问主办人)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进行自律管理。第二章业务许可第六条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6、(一)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7、(二)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8、(三)建立健全的尽职调查制度,具备良好的项目风险评估和内核机制;

9、(四)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0、(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1、(六)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12、(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3、(一)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14、(二)实缴注册资本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15、(三)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

16、(四)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7、(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申请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前一年未发生变化,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8、(六)具有2年以上从事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的执业经历,且最近2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19、(七)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经验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20、(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除应当符合前条第(二)至(四)项及第(七)项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1、(一)具有3年以上从事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的执业经历,且最近3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22、(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从事证券市场工作3年以上或者金融工作5年以上的经验,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23、(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4、(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5、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者相关人员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另行成立专门机构。第九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其他财务顾问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财务顾问:

26、(一)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27、(二)最近24个月内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28、(三)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调查。

三、财务如何规范做好上市公司的工作

从近几年上市公司的年报看,有的公司连年对财务成果进行追朔调整,或者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自身"否定之否定",详细分析这些调整和更正的内容,无非是不该作的收入多作,应该进的成本、费用、折旧、摊销等未进,该计提的有关资产减值准备未提,致使财务成果不实。出现这种情况,笔者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上市公司在年度业绩中,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如保配股保增发、保股票面值,避免被ST或退市,在有意所为,留下效益中的水分;二是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工作还不到位,有的企业重经营轻管理,重业务轻财务,"一把手"说了算,使财务该发挥的监督职能未发挥,该堵塞的跑、冒、滴、漏未堵住,该通过财务管理增加的效益未显现出来,使有些公司年年捉襟见肘。因此,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十分重要。

从近几年的经验和教训看,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为其他企业担保产生债务风险,有的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屡投屡败,损失几百万数千万元,形成了不少财务"陷阱",因此加强资金管理是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笔者认为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应抓三个重点:

年初,财务部门应编制资金预算计划,它由资金预算收入、资金预算支出两大主体内容构成,其中:资金预算最核心的内容是企业通过经营活动带来的现金净增加额;预算支出最核心的内容是企业投资所需资金支出。通过编制企业年度资金预算计划,能够明确企业年度资金运作的重点,便于公司日常的资金控制,把握资金周转"脉搏",节约公司融资成本,避免盲目贷款和不合理存款等情况的发生。

企业资金风险主要有使用风险,在途风险和或有风险。资金的使用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的投资风险,它是一种事先可控制的风险,因此对此类风险应加强事先控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调查论证,项目评审做到科学化、专业化,尽量把预计风险发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资金的在途风险一般发生在企业资金结算过程中,所以在结算票据选择上尤为重要。一般企业在同城结算业务中主要以"贷记凭证"、"转账支票"为结算手段,在实际工作中"贷记凭证"是一种更为安全的结算手段。资金的或有风险主要是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包括贷款担保和业务担保等。这一点关键是认真执行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每个董事应勤勉尽职,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主要指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审批管理,报表管理和跟踪管理。企业资金审批程序制定应遵循"便捷、高效、控制"的原则,预先设定相应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权限。按分级权限,可设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财务总监四级,每级规定明确的审批额度,审批金额在该级权限之内即可批准使用,如在其权限以上则需要经本级审查后报上一级审批,直至有权批准者为止。一般上市公司的重大投资,大额银行贷款应由董事会审批;一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购置,小额贷款等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大额的合同履约和货款支付应由总经理审批;一般资金使用由财务总监审批。企业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既通过日常的报表了解全面情况,又通过专项检查发现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目应逐笔实行跟踪管理,应将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的绩效同应收款项的回笼速度和回收金额挂钩,制定相应的奖罚办法,确保钱出去,货进来,货出去,钱进来,把坏账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目前生产经营企业的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开支占成本的20%-30%之间,强化这部分费用管理,既是挖潜增收,提高效益的有效途经,又是降低产品(服务)成本,提高竞争力的制胜法宝。首先应对企业费用实行预算管理,在制定预算时,应分清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预算一经制定,要保障其严肃性,业务经营量没有较大变化,费用预算一般不宜调整。并将预算按部门、按月、季进行分解,做到按月检查,按季考核,节约奖励,超额处罚。其次在费用开支操作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再次在费用控制上,实行一支笔审批。

上市公司的收入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及补贴收入五项,管理的重点应该是前三项,管理的内容应该是正反两个方面。正的方面讲,要按企业会计制度真实反映收入。一般来讲,不真实反映收入的行为有几种情况:一是公司的业绩比较好,怕基数过高,年底决算时甩出一块收入,二是出于避税目的将主营业务收入转换为其他业务收入,将租赁收入操作为联营收入;三是由于某种因素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允,标的远远低于实际收入,使公司的效益流失。解决上述问题财务部门重任在肩。反的方面讲,主要是防止利用虚假手段多反映收入包装利润。这方面郑百文,银广厦,东方电子等已查处的上市公司教训十分深刻。

职务消费是目前上市公司实际存在的又无章可循的弹性费用开支,如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职务用车、着装、出差、用餐、通讯、日常办公用品、医疗等费用,应是财务管理的一个重点之一,也是财务人员感到头疼的一件事。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并出台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同时,作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和财务负责人,应树立以制度管人,用规章办事的作风,将弹性费用变成钢性开支。

第一要大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优化会计教育的内容,会计教育应德才并重。

第二要赋予财务总监重要职责。财务造假防假,财务总监应负主要责任。同时也应赋予其一定的权利,如《公司法》规定,"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此条款能否也适应财务总监?证监会还可建立一个财务总监正当行使职权受到打击报复或解职条件下得到保护的机制,以解除其行使职权的后顾之忧。

第三要严格处罚违犯职业道德的行为。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转载请说明出处内容投诉
恒初网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