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缓期执行(什么叫缓期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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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缓期执行

什么叫缓期执行(什么叫缓期执行呢)

1、法律分析:缓期执行是指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缓期执行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执行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2、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不再执行死刑,改判其余刑种。

1、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1、法院宣布缓刑后,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达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将罪犯移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进行调查。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及其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管理缓刑犯。

综上所述,缓期执行就是在考核期表现良好,改判其余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缓期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1.主刑刑法为拘役或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就是说,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人不得缓刑。“判五缓三”的说法也自然是不存在的。2.犯罪情节较轻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缓刑不适用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3.罪犯有明显的悔过表现。4.没有再次犯罪的危险。5.缓刑宣告对犯罪人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的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对缓刑地区的居民不构成威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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