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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蒙台梭利教育理念的具体教育内容有哪些
1、以儿童为中心。反对以成人为本的教育观点,视儿童为与成人有别的独立个体。
2、不教的原则。六岁以前的幼儿是逐渐建构认知、辨别能力并以形象思维为主要思维方式,不适合说教的教育。蒙氏从日训着手,并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及教学材料,让儿童自发、主动的学习,从而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随着幼儿成长,会出现某一段时间只对环境中的某一项事务专心而拒绝接受其他事务的特点,若在此时提供专向的帮助,会收到最佳的学习效果。
玛利亚·蒙台梭利是二十世纪享誉全球的幼儿教育家,她所创立的、独特的幼儿教育法,风靡了整个西方世界,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各国,特别是欧美先进国家的教育水平和社会发展。蒙特梭利教育法的特点在于十分重视儿童的早期教育,她为此从事了半个多世纪的教育实验与研究。
她的教学方法从智力训练、感觉训练到运动训练,从尊重自由到建立意志,从平民教育到贵族教育,为西方工业化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几代优秀的人才基础。《西方教育史》称她是二十世纪赢得欧洲和世界承认的最伟大的科学与进步的教育家。
蒙台梭利对于儿童心理发展的看法,是她全部教育学说的基础。过去许多人批评她在这个问题上纯属遗传决定论,其实并不尽然。纵观蒙台梭利的全部学说,她认为儿童的心理发展既不是单纯的内部成熟,也不是环境、教育的直接产物,而是机体和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
为了促使幼儿生理的正常发展,使他们的日常生活动作熟练化,蒙台梭利十分重视幼儿的肌肉练习,她除了顺其自然,让幼儿通过坐、起、走、穿衣、脱衣、取物、照料动植物等行为得到良好的体育练习外,还发明了种种器具,如螺旋梯、摇椅等等,帮助幼儿进行训练,还编制了体操乃至于呼吸、唇、舌、牙等方面的特别练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蒙台梭利教育
二、蒙台梭利教育理念
1、以儿童为中心。反对以成人为本的教育观点,视儿童为与成人有别的独立个体。
2、不教的原则。六岁以前的幼儿是逐渐建构认知、辨别能力并以形象思维为主要思维方式,不适合说教的教育。蒙氏从日训着手,并配合良好的学习环境、丰富的教具及教学材料,让儿童自发、主动的学习,从而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随着幼儿成长,会出现某一段时间只对环境中的某一项事务专心而拒绝接受其他事务的特点,若在此时提供专向的帮助,会收到最佳的学习效果。
4、教师作为环境的一部分存在,扮演协助、启导的角色。教师的工作是观察儿童的内心需要,设计环境、并示范教具的准确操作,再依儿童的个别差异因材施教,提供适时的引导。这种不教的教育能使师生关系和谐,儿童能够愉快的学习。
5、着重智慧与品格的养成。幼儿教育的本质意义在于帮助幼儿的生命完美成长。因此幼教的目标不只是为小学做准备,更重要的是为他们的一生奠定智慧和品德的基础,培养他们终生学习的好习惯。
6、尊重儿童的成长步调。在蒙氏教育中没有严格的课表及上下课时间,让儿童循着内在需要,自由而专心地工作,若孩子的专心时常被打断,会养成孩子不专注及草率的习性。相反,经常使孩子处于不受打扰反复练习的状态则能培养孩子的耐心和专注力。
7、混龄教学。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会相互模仿、相互学习并养成儿童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社会行为,并在智能上相互影响、促进。
8、丰富的教材与教具。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孩子用的,而是儿童工作的材料,旨在诱发儿童由浅入深的自我重复操作,以达到
9、摒弃奖惩制度。蒙氏尊重儿童的选择,让儿童有自愿、自发的学习意愿与需求,儿童对奖惩并不在乎。
10、教学成果常以爆发的力量呈现。以循序渐进的自我教育方式训练儿童,因此在短时间内不易察觉学习成果,但却常以爆发力量突然呈现出内在的心智成长。
1、每项教具的单独和联合使用,都有步骤和顺序。而且不管在设计上或者在使用方法上,都是由简单到复杂,其主要目的是增减培养孩子了解步骤,重视秩序,并间接地培养其“内在纪律”。
2、蒙氏教具不选用五彩杂陈的色泽,以朴实、干净的色调为主。因为它具有教育意义,所以通常用单色调,突显真正的教育目标,也就是具孤立的特性。例如:粉红塔的十块木头全部都是粉红色。
3、在设计上,具有控制错误的特性,可以使小朋友自行发现错误、而能自行改正,例如:粉红塔有十块,最小的一块是一公分的正立方块,最大的一块为十分公分的正立方体,所以最大块与次大块刚好差一公分。在堆完塔后小朋友可以拿起最小的那块,量一量各块之间的差距,他会发现恰好都是一公分。
4、由于教具的最重要目标,是为符合儿童的内在需要,所以在大小、尺寸上,只以儿童的能力为考虑范围,例如:粉红塔最大的一块,孩子也可以搬得动。
5、每项教具都有能够吸引小孩子的因素,例如粉红塔木头的重量、颜色;或者勺豆子时,豆子沙沙的声音。
6、由步骤、秩序中培养孩子的逻辑习性和推理的能力。
7、教具的设计,以供给一个人操作为主要考虑目标。
8、每样教具都具有直接与间接的教育目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蒙台梭利教育
三、蒙特梭利的教育理念
蒙台梭利教育理念可概括如下:使人成为独立、自由发展的个体;自发性的智能;强调人的创造性;协助孩子自我发展;有准备的环境;给孩子自由;工作哲学;儿童的秘密。
玛利亚·蒙台梭利( 1870—1952),是享誉全球的幼儿教育家。她所创立的蒙台梭利教育法,系统而科学,具备切实可落地的实操手段。可称之为“当代幼儿教育的里程碑”。
为孩子打造一个以他们为中心,让他们可以独立“做自己”的“儿童世界”。
孩子是靠感官来学习的,幼蒙台梭利教室为孩子提供了丰富的教材教具(包括自然的、人文的……),以诱发孩子自我学习的乐趣。
不“教”的教育即反对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育,主张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亮丽丰富的教具,让儿童主动去接触、研究,形成智慧。
0-6岁的儿童,在不同的成长阶段,会出现对不同事物的偏好,也就是所谓的“儿童敏感期”。蒙台梭利幼教法强调掌握儿童的“敏感期”而给予孩子恰当的引导。
教师必须放弃传统的自以为是的教育方式,而是从旁适时地给予儿童协助与引导,让儿童成为教育的主体,使他们开动脑筋,挖掘潜力。
“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传播知识,应该有一种新的发展方向,那就是释放人的潜能。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教育呢?我的回答是在人出生起就要进行这样的教育,因为人一出生就具有无限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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